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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五河县幼儿园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2016-05-05 10:3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

年龄35周岁以下。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国贸大酒店对面)。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20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2016年7月2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6、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