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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喜德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6-04-29 14:12:28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喜德县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试聘用单位8个,考试聘用名额为3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喜德县2016年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试聘用面向全国各高校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喜德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应聘用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5月9日至1998年5月9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

5、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信息公示:考试聘用信息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2、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5月9日(上午8:40—11:4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四川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成都校区,联系电话:028-86290666)

3、报名所需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现场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现场采集头像,后打印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供笔试、面试时使用。

2016年以前毕业生,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现场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现场采集头像,后打印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供笔试、面试时使用。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5月9日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有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审核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