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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444名教师公告
2016-04-28 16:21:32   地区:四川   浏览:0

我市事业单位编内教师岗位举行考试公招,现公告如下。

一、首要事项

(一)报名不审资格。“专业”等所有招聘条件,考生若能每个条件一字不差,则为符合全部条件;若不能每个条件一字不差,则有差异项目是否符合条件尚存问题。

考生专业或其他条件、事务存在问题,或存在证件材料不齐等任何差异,均须在报名前工作时段致电询问岗位当地人社局;须询问者未获肯定答复就报名的,不合格责任自负。

为杜绝传话误差,询问必由考生来电;为杜绝多头解释,条件必问岗位当地。后附岗位表“地区”即是当地,德阳市为市本级(含德阳经开区)。

(二)公招全程招聘条件未明确则不限,证件材料未明确则不交,样式格式未明确则不定,操作动作未明确则不做。后附样式格式禁止修改,仅可填报。

(三)公招直到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环节,才要求已就业人员解除原有人事、劳动关系。

(四)考生若同时报考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的教师、非教师2个公开考试招聘,则每项事务均须按照两边要求分别准备。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但是禁止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其本单位。

三、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文及岗位表的全部条件,相应情况、电子信息、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存在行业、专业等上级规定的,须符合其体检标准。

4.1980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出生。

5.学历(学位)最迟2016年7月31日毕业(授位)。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由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

(二)岗位条件

见后附岗位表。学历、学位、普通话、英语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即为符合;教师资格层级国家规定见下文。经历等数量条件,考生为同类该数量及以上即为符合。

1.专业、是否师范专业、学历、学位

(1)“专业类”是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小类,仅须符合该类某一专业。是否师范专业指该专业是否修学师范课程;非师范专业毕业(授位)后另修师范课程的,若原非师范专业与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相符,则不再对该考生要求师范专业。学位仅限层级,不要求与报考所用学历同属一段学习经历。

(2)这4项要合格,下列2种情况必须符合其一:

①用毕业证书写明“专业”或“方向”来符合专业,则同一段学习经历毕业证书须符合专业、学历这2项;岗位要求师范专业,还须交审该毕业证书课程成绩表(后修师范课程者改交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学位,还须交审学位证书(或专业学位证书)。

②用学位证书写明“专业学位”(并非“学位”)来符合专业,如该证符合专业则不再对该考生要求学历,岗位要求学位也以此证符合;岗位要求师范专业,还须交审该学位证书课程成绩表(后修师范课程者改交教师资格证书)。

(3)关于专业、专业类,在百度网搜索网页可得教育部网专业目录,搜索关键词:本科专业目录site:www.moe.gov.cn(或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高专、研究生)。关于专业学位,在百度网搜索网页,教育部网学位目录附件即是专业学位目录,搜索关键词:专业学位目录 site:www.moe.gov.cn。

2.从业资格。考生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符合该岗位“从业资格”,该证“资格种类”须符合该岗位“面试层级”。其中资格种类执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