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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高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89人公告
2016-04-28 16:22:4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成都高新区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区内在编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成都高新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http://www.cdpta.com)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4月28日0:00至5月8日24:00(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2016年4月28日9:00至5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16年4月28日9:00至5月10日24: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成都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资格审查。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6年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6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是否符合条件,以原件校验为准。

2、报考人员须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