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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74人公告
2016-04-28 16:24:26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改善教师队伍人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

6.2016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7.现已由青白江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日00:00—2016年5月10日23:59

(三)资格审查

2016年5月3日09:00—2016年5月11日17:00

(四)网上缴费

2016年5月3日09:00—2016年5月12日24:00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青白江区人社局负责。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6年6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