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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盐源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公告
2016-04-27 18:41:14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点击下载岗位表

本次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33名、职业高中教师20名、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县幼儿园教师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盐源县2016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职在编人员(2016年5月2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及资格证:(详见《一览表》)。

4.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5月2日。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委培、定向培养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盐源县人社局和教科局负责。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日至5月6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点击快速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