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四川甘孜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81人公告
2016-04-27 18:47:19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于2016年5月2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甘孜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招聘会,公开考核招聘甘孜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甘孜州人民医院等八个州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和泸定、雅江、得荣三县县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临床医疗和卫生管理服务岗位,招聘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甘孜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其中,州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77名,县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4名。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招聘会名称:甘孜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2016年5月21日(09:00—16:00);

招聘会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由应聘人员直接向招聘组报名,经招聘组审查合格后,通过直接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及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应选择一个最符合自身条件的应聘岗位(不得同时应聘多个岗位),并于规定时间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毕业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②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若2016年7月31日尚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取消聘用资格。

(4)《自荐书》,附件包含各类获奖证明及奖状、奖牌,各类资质文本和等级文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