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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厦门市接待服务中心招聘编内人员3人公告
2016-04-27 18:23:58   地区:福建   浏览:0

厦门市接待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共厦门市委接待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财政核拨全民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接待服务职员(管理九级及以下)3名。

二、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之后出生),热爱接待工作,具有5年以上接待工作经验,招考范围为本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借用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http://syzp.xmrs.gov.cn)进行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上述平台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2896701、2896703

2、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25日8:00—5月1日17:00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5月1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4月25日8:00—5月2日12:00,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10:00—5月2日12: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25日8:00—5月2日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5月3日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另每日17:30-21:00为系统维护期,维护期内暂停网上缴费,岗位报名可正常进行)。除取消岗位招聘外,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有关考务信息,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加分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3.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4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