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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市南沙新区赴重点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人公告(第二批)
2016-04-24 13:54: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提升广州市南沙新区、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补充广州市南沙新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医学毕业生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2014、2015届毕业生。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新区、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辖内各公立医院。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即必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2016年广州市南沙新区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2)。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止。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5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岗位在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代码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