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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卫生类、财会类)
2016-04-24 13:13:23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单位。

九、待遇及户口

1、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之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 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28-88455085。

咨询电话:028-84846499。

原标题:2016年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财会类)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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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龙泉驿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d.xls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