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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卫生类、财会类)
2016-04-24 13:13:2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我区医卫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财会类)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16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对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的岗位,并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2015和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对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的岗位,均需在到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任命或招聘的区属国有公司员工。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4月22日00:00至4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4月22日09:00至4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4月22日09:00至4月29日23:59。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效验。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