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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惠州惠阳区直学校招聘教师31人公告
2016-04-20 14:05:58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对象及报名、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二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技能测试占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占60%。

(1)应聘人员按各自应聘职位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笔试考相应职位的学科知识。卷面分一百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各科笔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其他科目为10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我区在2016年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已按要求设定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次公开招聘不再对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加分。

2、资格复审

对进行技能测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测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1)县(区)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占40%。

(1)笔试分数必须达到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方可参加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技能测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按1:3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参加技能测试。不能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2)技能测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技能测试内容提前半天通知参加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前一日中午12:00后在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每学科技能测试(说课)时限为15分钟。

(3)技能测试的成绩计算。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4)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在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