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广东惠州惠阳区直学校招聘教师31人公告
2016-04-20 14:05:58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各科目教师共3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能力、技能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条件。

(六)其他条件

1、应聘者年龄要求:年龄要求18-35周岁,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报考小学)、以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报考人员必须在公告之日前取得与所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三证)。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时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学历、资格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之日。

5、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设在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1、填写《2016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应聘需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