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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281人公告
2016-04-08 17:59:37   地区:广西   浏览:0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6年7月5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国外学历学位须再次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驻合浦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师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按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全部实考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5%以上(不含15%)的。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双语(中文、英语)节目主持岗位、音响操作师岗位和北海市群众艺术馆舞蹈辅导岗位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总成绩。

没有入围人选的招聘岗位或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