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贵州毕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第二批)
2016-03-31 11:3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办核准缺编情况、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33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七星关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4 月 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 月13 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6年 3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截止2016年 3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6年3月28日仍在岗的七星关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 4月 11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 4月 12日-2016年 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址: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区人民检察院对面约150米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加分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