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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邯郸市直中学高中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2016-03-28 16:38:46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为我市教育局所属部分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4.学历及资格要求:

文化课学科岗位:

(1)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师岗位(一中、二中、三中):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11、985院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职业高中教师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特教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及类别不限)的未就业毕业生。

职业高中专业指导学科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5.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一致;报考岗位层次须与规定学历和教师资格类别相符合。

6.考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

7.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 月 日(发布公告之日)。具备高一级学历的考生以低一级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要求其低一级学历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邯郸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dpxks.com);

2、报名注册时间:2016年4月7日0时—4月13日24时;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7日9:00- 4月14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