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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157人公告
2016-03-28 16:40:38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15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学校设有20 个学院,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建有2个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属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个省重点学科(有省一流学科A类7个、省一流学科B类6个);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2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工程硕士领域),75个本科专业。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71名、研究生6131名、留学生2000余名,成人教育学生19000余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600余名。现有正高职称人员317名,副高职称人员719名,博士学位人员815名;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共享院士5名、加拿大院士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5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入选者7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人才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5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3名,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12名,省特级专家1名、省千人计划4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2名。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学术水平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

学术领军人才(A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业绩等条件限制。学校鼓励学术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引进,并给予特定的引进政策。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A1类人才提供500万安家费,以及特岗津贴和科研启动费,特岗津贴和科研启动费由协商确定;A2类人才提供不少于300万的安家费,以及不少于35万年津贴,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50万元,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200万元;A3类人才提供不少于150万元安家费,以及不少于25万元年津贴,人文社科类提供不少于4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