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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蓝田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53人公告
2016-03-28 16:2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精神,报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将2016年蓝田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6年蓝田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计5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专业不限,但本科段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地址

在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蓝田县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3楼)现场报名应聘。

(已于2016年3月19日在西安举办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上填写报名表的考生也须在以下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前来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6日(8:30-12:00 14:00-18:00)

2、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2016年蓝田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且应聘人员毕业证记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

(2)往界毕业生报名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界毕业生报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

1、考核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3、考核地点:蓝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院内(蓝田县新城路38号,蓝田县医院北100米)

4、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职业道德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时间共计6分钟,满分为100分(各考官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5、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

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6年4月9日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等额确定。面试成绩未位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与考察。

2、体检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须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考察主要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