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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台江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2016-03-24 16:29: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和台江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16年决定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4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台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6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到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3月26日-27日)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台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台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台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