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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省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教师招聘13人公告
2016-03-24 14:1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卫计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才字〔2016〕3号)文件精神,江西省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11重点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等211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届优秀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安排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编委办、新余市委人才办、用人学校于2016年3月29日组成重点中学教师招聘小组赴华中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新余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招聘时间:2016年3月29日

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将个人有关资料的电子稿于2016年3月28日前发至各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对照公布的招聘学校、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投交简历。

招聘学校联系人电话、邮箱:

新余市新钢中学易老师 13879055239 0790-6290093

邮箱:yhp6296@126.com

新余市第九中学林老师 15979879364 0790-6459208

邮箱:xyjzbgs@126.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就业处B11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就业处B111。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⑥简历2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在校学习期间各类专业比赛、成绩获奖材料等;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形式:考官自由提问3-5个问题,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3.确定聘用人员。坚持免费师范生优先、紧缺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优先的原则,注重能力与水平,由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4.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小组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待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