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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江山市教师招聘65人公告
2016-03-09 18:55:3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抢聘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教师队伍,以进一步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职教专业课的教师岗位要求在一年内取得合格教师资格,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其他学科的教师岗位要求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相符,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在职教师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对象

(一)报考职教专业课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职教专业课外的其他学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校级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江山本地招聘场次

⑴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⑵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市区云宾路18号)。

⑶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6年公开提前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招聘计划中的1门学科。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应聘者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上述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快递至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徐强老师处,邮编324100。

2.四川成都招聘场次

⑴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9:00-11:30。

⑵报名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馆。

⑶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到四川大学招聘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6年公开提前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招聘计划中的1门学科。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

(二)资格初审

江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三)面试、技能测试

所有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

中小学音乐、美术两门学科除面试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得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四)预录取

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仅参加面试的教师岗位以面试得分作为面试总成绩;需进行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以面试、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以面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其他学段的教师岗位以学业成绩排名高者靠前;在职教师以教学业绩排名高者靠前。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