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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渭南市大荔县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52人公告
2016-03-04 15:03:54   地区:陕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医疗卫生人才严重短缺、边远地区群众看病难等问题,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12〕16号),并结合《大荔县卫生局关于人员短缺情况及人才招聘(2015—2017年)的报告》(荔卫字〔2014〕50号),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为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以及护理等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大专学历考生户籍仅限渭南市生源或渭南市户籍(2016年3月 3日前(含3月3日)已办结落户手续)考生。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7、截止报名当日在校未毕业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11日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sn.gov.cn/)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

(2)资格审查:大荔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应聘条件,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大荔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3月14日至2016年3月16日(上午8:00-中午12:00时 下午14:00时-18:00时)

资审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最低服务期满(截至报名当日)的证明材料,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满足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之一的证明材料,护理岗位报考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证明户籍的材料为考生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须为2016年3月3日之前(含3月3日)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依次排列装订)。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开考比例:根据我县实际,本次招聘岗位均是急需紧缺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领取准考证以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本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线,由大荔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