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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南方医科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人公告
2016-02-20 17:01:17   地区:广东   浏览:0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校本部(广州)、顺德校区(佛山)2个校区,设有17个学院,6所直属附属医院,4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学科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4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东国际合作实验室2个、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

学校和附属医院教职工14381人,正高629人、副高1026人,其中专任教师1782人。学校现有两院院士3人,中组部“千人计划”7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次,“长江学者”7人,“杰青”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家科技“领军人才”1人,国家“优青”3人,历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51人;拥有广东省“南粤百杰”4名、“领军人才”4名、“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4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高校骨干教师7人,广东省教学名师10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8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821名。学校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

为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另有明确年龄要求的岗位均按此时间分割计算。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