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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30人公告
2016-02-01 18:2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不断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 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留学生1.8万余人。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师资队伍,学校创新发展思路,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合作共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天津高校首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批准,成为天津市首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单位。现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等7大学科门类,教育学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本科专业44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

学校2012成为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唯一市属高校,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要,为我国职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岗位。

1. 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2. 教学科研岗位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岗位相关要求请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 教学科研岗位(含高层次人才)

应聘者请将下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3)本人各类证书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本人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

2. 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岗位

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邮箱、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等请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tute.edu.cn/)。

(三)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位:全年招聘

2.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岗位:拟于3月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报名岗位和报名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具体通知(http://rsc.tute.edu.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