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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6-01-29 15:5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岗位

为解决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人员短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在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岗位一:男性2名,岗位二:不限性别8名。

二、招考条件、工作内容及岗位待遇

(一)报考条件

1.岗位设置

岗位一: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相关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从事外业现场查勘等相关工作,津南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明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窗口登记等相关工作,津南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明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4.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各项操作。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二)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本单位现有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及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担负)。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2016年1月25日-29日在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rsj.gov.cn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地点: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根据报名合格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户口簿(居住证明相关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时则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根据优先录用原则确定人员,对于总成绩相同并且同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

由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四)公示、聘用

1.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合格者签订《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聘用人员由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资格核定参照聘用资格核定方式进行。

招聘咨询电话: 88510118。

原标题:2016年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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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