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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锦屏县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人公告
2016-01-20 16:2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锦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六所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5届本科及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

2、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采取报名、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信息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与省教育厅签订的免费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下载《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