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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大学生村官)
2016-01-15 23:38:4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仪陇县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7年、2008年全省统筹招聘、考核称职以上、目前仍在我县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时间截至2015年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已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本次招聘35名乡镇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乡镇见附件。

三、基本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委组织部(综干股)报名(联系电话:5158915)。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和公示。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原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lrs.cn)(下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及大学生村干部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3、基本能力测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基本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情况以及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上报汇总审批。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