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贵州兴仁县高中教师招聘36人公告
2016-01-13 00:14:01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兴仁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兴仁县教育事业长足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经兴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设置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院校和非师范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前、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数36人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三)近5年来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五)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六)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七)截止2016年1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十)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兴仁县教育局。

4、报名费:100.00元/人。

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或取消,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6年 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

发放地点:兴仁县教育局。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