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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渠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78人公告
2016-01-12 23:56:2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达市组通〔2015〕314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渠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考核转聘计划数,本次渠县共计划面向本县在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78名,到渠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在2013年村“两委”换届中经选举现仍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3.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表彰(表扬)两次及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以上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报名。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计算至2016年1月 20日。

(二)基本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 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5日。

2. 报名地点: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渠县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3. 报名手续: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聘用、续聘文件,聘用、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或文件,选举任用会议记录,当选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

5.确定考察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渠县人事网站和渠县党建网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定岗

1.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合格拟考核转聘村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同时审查个人档案。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在组织、人社部门网站以及考核转聘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村(社区)张贴公布拟聘人员及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定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原则上拟聘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有职位的,在本乡镇选岗;所在乡镇职位不够或没有职位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现场择岗;分数相同的原则上按任职及时间长短、获得表彰层次及次数多少进行选岗。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