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大学生村干部)
2016-01-07 18:40:43   地区:四川   浏览:0

2016年01月07日 10:35:59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 0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决定从区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南溪区门户网、南溪区党政网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目前在岗且在南溪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二)基本条件。

1.当选村“两委”委员以上或村常职干部满一届以上;

2.当选村“两委”委员以上或担任村常职干部满一年且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

3.担任其他职务受到过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村官、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突出个人、服务先锋或年度考核获得过2次以上优秀等次。

4.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之日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开选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服务期未满一届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南溪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1-3339018。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历次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四份,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和电子文档。

(五)资格审查和公示。南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6年1月14日至20日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区党政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评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察、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相关事宜。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加试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