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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德州市引进100名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16-01-06 22:50:3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全国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硕博类人才100名。

详细引进计划及安排稍后详见“德州党建网”(www.dzdj.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有关公告内容。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德州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5日9:00至3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德州市2016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根据计划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德州市2016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学历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四、面试

资格复审的同时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五、笔试

面试合格的确定为笔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无异议的,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