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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0人公告
2016-01-06 22:5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卫生计生事业活力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根据《州人社局州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黔西南州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122号)文件精神和编制使用计划,并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负责。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计划

引进岗位计划详见《2016年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职位。

1、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4日。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被公安机关、各级部门处罚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按当时计生政策规定执行);

4、黔西南州内在职在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查询结果单)、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照片4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黔西南州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如实填写《2016年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 “引进办”负责组织,根据《简章》规定需求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本次引进人才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