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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体育局招聘专业教练员15人公告
2015-12-30 17:12:4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射击、射箭、马术、现代五项、铁人三项等项目优秀运动员;对优秀运动队进行管理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竞赛组织、项目注册管理、教练员培训等工作。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二)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田径、柔道、武术散打、武术套路等项目优秀运动员;对优秀运动队进行管理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竞赛组织、项目注册管理、教练员培训等工作。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三)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男子自由式摔跤、女子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等项目优秀运动员;对优秀运动队进行管理,后备人才的培养,竞赛组织、项目注册管理、教练员培训等工作。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四)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乒乓球、篮球、曲棍球、橄榄球等项目优秀运动员;对优秀运动队进行管理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竞赛组织、项目注册管理、教练员培训等工作;为部分体育比赛提供设施、器材、场地,承担体育场馆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二、招聘计划

上述单位拟公开招聘教练员15名,其中考察招聘10名,考试招聘5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用考察和考试两种办法进行,其中考试招聘采取执教能力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的形式,并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聘用。

(二)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分两步实施,首先组织考察招聘工作,待考察招聘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考试招聘工作(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工作同步进行,考察和考试环节分步实施)。报考人员如同时符合考察和考试招聘条件,可以兼报,即经考察招聘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考试招聘。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停训或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自愿为体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5. 具有内蒙古户籍。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体育类专业(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8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28日后出生)。

8.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2010年12月28日以前入队)。

9.退役后在一年过渡期内且未核减编制的正式运动员(2015年12月28日以前办理退役手续);退役前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2.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成绩条件

以下招聘成绩指:应聘者本人所从事运动项目取得成绩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运动项目相一致。

1、考察招聘成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考试,可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聘用。

(1)在运动队期间获得奥运会录取名次、亚运会前三名和全国运动会冠军的成绩;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为体育类。

2、考试招聘成绩要求:应聘人员的运动成绩符合自治区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聘用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体人字[2014]39号)附件中所列“优异成绩”标准之一。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