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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郏县乡镇事业单位在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28人公告
2015-12-30 13:09:47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消化分流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2008]4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计划招聘郏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三、报考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我县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任职满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郏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郏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公室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郏县政府网站(网址:www.jiaxian.gov.cn)上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七、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奖励加分

两个聘期以上的任职年限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