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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太原市晋源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15-12-25 01:06:49   地区:山西   浏览:0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以上两者报名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晋源区卫计局一层大厅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名单。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中 “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规定,晋祠镇中心卫生院、金胜镇卫生院、姚村镇卫生院三所医疗机构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晋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对于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进行招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至少应达到2:1)。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考务费。

6、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

7、减免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城市低保人员报考者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晋源区卫计局一层大厅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晋源区卫计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与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面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晋源区卫计局一层大厅公示。

(五)资格复审

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从业)资格证、学历认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递补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程序均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