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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第一批)
2015-12-23 19:12:3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高校辅导员,招聘名额1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且担任过班级(含)以上学生干部。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

5.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在合格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 80分以上,或IELTS 6.0分以上),或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历。

6.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获得的本科学历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7.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8.专业不限。

9.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11.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打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1月20日通过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件),并在1月22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实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

2.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于1月22日(星期五)9:00-17:30间到学校机场路校区综合教学楼102教室(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接受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接受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附本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TEM-4 、CET-6 、TOEFL、IELTS、国(境)外学习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