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湖北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5人公告(第一号)
2015-12-21 23:46:25   地区:湖北   浏览:0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政治素质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州人社局共同商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用期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人社局备案,并由州人社局统一将进入试用期人员名单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组织没有问题的人员上岗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拟试用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8208883

原标题: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2015年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