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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向阳区小学教师招聘28人公告
2015-12-21 23:23:5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解决我区教师队伍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区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学校为向阳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向阳区教育体育局,招聘岗位共计28个。

三、招聘对象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应聘的人员应具备全国统招院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月2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987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报考者所报岗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合。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1日

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7:00分

(2)报名地点:向阳区建设社区四楼(松建路66号)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核对相关材料信息。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名结束时未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教学专业能力及专业素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7:3,本次考试委托市人才服务局考试中心代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现行小学教材,测试专业素质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出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测试教学能力,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学校相应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的组织。面试在上级题库中组织试题,面试工作采取外请面试考官,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