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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鄂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5-12-15 19:15:34   地区:湖北   浏览:0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交通费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定《诚信承诺书》。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招聘过程公示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ez12333.cn/)、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http://www.ezsfgw.gov.cn/)。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试费:笔试50元、面试50元。

5、咨询电话: 0711-3358455(市人社局)

0711- 3830433(市发改委)

6、监督电话: 0711-3358552(市人社局)

0711-3830558(市发改委)

原标题:2015年鄂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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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