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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蒲县县委信息化中心等24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12-14 19:25:31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76号)有关规定和市人社局批复的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50名;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比例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4、所有被录取人员必须在蒲县工作时间5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见招考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资格,由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

⑦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卫生系统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分医疗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