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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平塘县应急服务保障中心招聘45人公告
2015-12-11 17:4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平安创建工作,增强应急服务保障力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为确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黔南州户籍的部队退役军人(截止于2015年11月30日前退役的士兵);

2.在黔南州服役的部队退役军人(截止于2015年11月30日前退役的士兵);

3.截止2015年11月30日在平塘县公安局协勤岗位连续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在册的协勤人员。

4.黔南州户籍或黔南州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政法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7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平塘县公安局协勤岗位上服务满两年及以上的协勤,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报考A、B类职位考生,应具报考职位相应的学历;

6.部分职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见习期人员);

3.截止2015年11月3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5年11月3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有吸毒史的;

8.曾被开除公职、自动离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近三年内违反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承诺的人员;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身体、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平塘县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pt.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体检

(一)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