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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111人公告
2015-12-10 18:41: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毕业生,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111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请注意有3张子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普通中小学职位的(含高中、初中、小学):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二)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12月7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教育信息网发布第一批招聘信息。第二批区直高中补充职位于12月14日另行发布。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补充职位于12月16日另行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第一批职位报名时间为12月7日至11日中午12:00时,第二批职位报名时间为12月14日至16日中午12:00时。应聘者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以“应聘学科+姓名+应聘学校”格式命名文档,发至招聘单位邮箱。

2.现场报名: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位,采取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接受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18日上午11:00时。

每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单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核:12月16日前,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按不多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面试,面试名单由区教育局汇总后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和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占总成绩60%): 12月18日,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进行,如音乐、美术等个别学科有其他面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参加笔试。

(五)笔试(占总成绩40%):12月18日,根据面试情况,以1:2或1:3的比例推荐笔试,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拟聘人员:12月18日,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现场收取拟聘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彩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12月19日,拟聘人员凭有南海区教育局公章的体检表,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三甲医院(初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教育信息网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聘用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2.试用考察制度: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