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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第二次)
2015-12-09 23:25: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图书馆、鸦片战争博物馆、东莞市博物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均为公益一类。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5个单位决定推出11个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以吸收高素质人才壮大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充实我市文化建设人才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1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化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于2016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如未能提供就业推荐表,须提供学校在校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6)报考岗位要求职称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东莞图书馆一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

时间: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5小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资料审核采用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参加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