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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右江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2015-12-05 15:26:57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2016年度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8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乡镇事业单业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乡镇中小学教师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初中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护士岗位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到广西区内各大学院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百色学院篮球场(东合校区)

(2)时间: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广西大学

(3)时间: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9:00—16:0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基层医疗卫生院专场招聘)

(4)时间: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9:00—16:00

地点:广西科技大学(基层医疗卫生院专场招聘)

2.报名手续

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五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免笔试,采取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测试)由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由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