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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阜新市群众艺术馆招聘4名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2015-12-05 15:3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及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工作办法>的通知》(阜委宣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阜新市群众艺术馆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4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萨克斯演奏1名,流行音乐表演1名,音乐表演1名,创编调研1名。

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证书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阜新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公告》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阜新广播电视台和阜新日报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近照3张(照片后标注好名字);

2、提交《阜新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3、提交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缴纳考务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统计数据不办公)。

报名地点:阜新市图书馆四楼多功能厅(人民大街甲120号)。

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如果符合其他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的职位。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公布,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题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专业考试人数1:8的比例(不足1:8时,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考试的人选,最后一名专业考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均参加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