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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2015-11-27 18:44:53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自主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自主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和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开发研究新的检测技术、方法和仪器设备,组织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1《2015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主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及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51315.org.cn)。

公告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天(2015年12月8日8:00至12月12日17:00)。应聘人员需对照附件1《自主招聘计划表》填写《应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工作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jyrenli@163.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专技岗(理化检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5 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7:00),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51315.org.cn)。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和考试须知可于2015年12月16日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51315.org.cn)上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选,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试卷由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出题,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笔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51315.org.cn)上公布。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