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辽宁辽阳市面向社会为市直单位招聘36名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
2015-11-26 22:45:39   地区:辽宁   浏览:0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36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辅助事务工作,不占行政、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招聘计划共36名,招聘对象为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户口不限,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含)至1997年10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到 12月5日(周六不休息)。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2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持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或技能测试。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外,其他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职业素质与能力》一科。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对报考者进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或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 面试。依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

依据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权重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人员。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权重分数)=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复审(政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人员。

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复审(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