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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95人公告
2015-11-26 22:5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人才95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市中心医院80名,市中医院5名,市口腔医院4名,市疾控中心5名,市医学情报站1名。详见《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它条件详见《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2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

市卫生计生委(双桥区石油南路,承德二中旁边,乘公交车28路石油南路南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4-2157312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打印《2015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1。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市公开招录领导小组派督导组进行监督检查。面试成立考官组,人数不少于7人。考官由市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异地抽调。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非医学类岗位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包括市中心医院的计算机工程师、人事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岗位。医学类专业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