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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7人公告
2015-11-26 22:5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用人急需,拟为37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并代为高新区、清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4名,总计134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计算任教期限、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以及事业单位新招聘且组织(人事)部门已完成审批的人员不得应聘;另不受理2016年(含)以后毕业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因我市暂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故此次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

1、应聘市直部门所属单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

2、应聘青少年宫教师岗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保定团市委负责;

3、应聘高新区、清苑区所属单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由各区人社部门负责;

(四)报名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Excel版本,考生下载后不要改变其格式,并粘贴上个人电子照片)。报名时需携带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以及两份打印好的《资格审查表》(其中一份要和所需证件、资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2、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3、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要求为普通类全日制岗位者)、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职称资格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或工作经历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的,由于现场界定较为困难,故报名阶段只进行资格初审并实行严格自律制,复审放在面试前针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除“211”“985”院校毕业生外,其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科一批”录取的相关证明。

5、资格复审或应聘“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