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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新教师招聘218人公告
2015-11-25 11:44: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浦口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要求,经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拟公开招聘218名事业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本科、硕士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报考高中学科的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2016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201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

3、2016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可以是2016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14年、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南京生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可放宽至大专,报考高中学科的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

6、2014年、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职业教育学科。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限1次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机会。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2016年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表(见附件)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同步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浦口教育信息网(www.pkedu.cn/)及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pukou.gov.cn/)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必须到浦口区教育局现场报名(含已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四城区或其他区新教师招聘报名考生)。考生所报类别、学科需与在其他区报考的类别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浦口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5号。可乘510、511线、D7线公交车至江浦客运站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或乘地铁10号线至雨山路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向南步行300米左右)。

3、报名要求:

①报考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普通教育类也可报考特殊教育类相同专业学科);报考职业教育学科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硕士或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②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后续各环节应聘资格。